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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內部稽核

 

本公司稽核室配置專任稽核人員,人員學經歷皆符合主管機關所訂稽核人員適用條件,本公司稽核室直接隸屬董事會,並由稽核主管向審計委員會定期及不定期報告。

 

稽核室稽核範圍包括公司整體財務、業務及營運,並依法令規定執行內控制度執行情況之評估。稽核對象除本公司所有單位外,集團內符合法令規定之各子公司亦統一由本公司稽核室執行稽核。

 

稽核工作之執行主為年度稽核計畫之例行稽核,另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以適時發現內部控制制度可能缺失、提出改善建議。稽核室於稽核完成後,皆出具稽核報告提報審計委員會,並由稽核主管定期於審計委員會、董事會中報告執行狀況及結果,以落實公司治理之精神。此外,稽核室亦督促各單位執行年度自行檢查,落實公司自我監督機制,並覆核自行檢查結果,併同稽核報告做為本公司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

 

本公司稽核主管1人及內部稽核人員若干名,負責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之內部稽核工作。依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條,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應提報董事會或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